道路通行能力是指道路上某一地點、某一車道或某斷面處,單位時間內可能通過的最大的交通實體(車輛或行人)數,亦稱道路容量、交通容量或簡稱容量。一般以輛/h、人/h表示。車輛多指小汽車,當有其它車輛混入時,均采用等效通行能力的當量小客車單位。
道路通行能力與交通量不盡相同,交通量是指道路在某一定時段內實際通過的車輛數。一般道路的交通量均小于道路的通行能力,當道路上的交通量比其通行能力小得多時,則司機駕車行進時操作的自由度就越大,既可以隨意變更車速,轉移車道,還可以方便地實現超車。當交通量等于或接近于道路通行能力時,車輛行駛的自由度就逐漸降低,一般只能以同一速度循序行進,如稍有意外,就會發(fā)生降速、擁擠,甚至阻滯。當交通量超過通行能力時,車輛就會出現擁擠,甚至堵塞。因此,道路通行能力同河流的過水能力一樣,是道路在一定條件下所能通過的車輛的極限數值,條件不同,要求不同,其通行能力也就不同。故通行能力是一個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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