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5 16:1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科節(jié)函[2008]121號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的實施,根據(jù)我部印發(fā)的《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暫行辦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我司組織開展了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申報和評審工作。為保證評審質量,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現(xiàn)將評審通過的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名單在我部網站(http: //www.mohurd.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月14日到24日。如對公示的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名單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將反映的情況寄(送)我部科學技術司(郵寄的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單位反映情況要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要簽署真實姓名,并留下真實聯(lián)系電話、地址、郵編。
來信請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科學技術司
聯(lián)系電話:010-58934548,58933151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三里河路9號
郵政編碼:100835
附件: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名單
建設部科學技術司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國家級建筑能效測評機構名單
華北區(qū)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東北區(qū)
遼寧省建筑科學研究院
西南區(qū)
四川省建筑科學研究院
華東區(qū)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華中區(qū)
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
華南區(qū)
深圳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北區(qū)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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