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頻指數】★★★
【考點精講】
基坑支護結構的類型有灌注樁排樁圍護墻、板樁圍護墻、咬合樁圍護墻、型鋼水泥土攪拌墻、地下連續(xù)墻、水泥土重力式圍護墻、土釘墻等;支護結構圍護墻的支撐形式有內支撐、錨桿(索)、與主體結構相結合(兩墻合一)的基坑支護等。
一、灌注樁排樁支護
1.排樁可根據工程情況為懸臂式支護結構、拉錨式支護結構、內撐式支護結構和內撐-錨拉混合式支護結構。適用于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三級。適用于可采取降水或止水帷幕的基坑。
2.灌注樁排樁應采取間隔成樁的施工順序,已完成澆筑混凝土的樁與鄰樁間距應大于4倍樁徑,或間隔施工時間應大于36h。
3.灌注樁頂應充分泛漿,高度不應小于500mm;水下灌注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應比設計樁身強度提高一個強度等級進行配制。
二、地下連續(xù)墻
1.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二級、三級;適用于周邊環(huán)境條件復雜的深基坑。
2.應設置現澆鋼筋混凝土導墻。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厚度不應小于200mm;導墻頂面應高于地面100mm,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導墻底部應進入原狀土200mm以上;導墻高度不應小于1.2m;導墻內凈距應比地下連續(xù)墻設計厚度加寬40mm。
3.地下連續(xù)墻單元槽段長度宜為4~6m。槽內泥漿面不應低于導墻面0.3m,同時應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
4.水下混凝土應采用導管法連續(xù)澆筑。導管水平布置距離不應大于3m,距槽段端部不應大于1.5m,導管下端距槽底宜為300~500mm;鋼筋籠吊放就位后應及時澆筑混凝土,間隔不宜大于4h;現場混凝土坍落度宜為200±20mm,強度等級應比設計強度提高一級進行配制;混凝土澆筑面宜高出設計標高300~500mm。
5.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進行墻底注漿。注漿管應采用鋼管;單元槽段內不少于2根,槽段長度大于6m時宜增加注漿管;注漿管下端應伸到槽底200~500mm;注漿壓力應控制在2MPa以內,注漿總量達到設計要求或注漿量達到80%以上,壓力達到2MPa可終止注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