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1:51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建筑工程項目承包管理:按承包內容的不同劃分
按承包內容的不同分為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總承包和對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進行總承包。
發(fā)包方將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等工程建設的全部任務一并發(fā)包給一個具備相應的總承包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該總承包單位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向建設單位負責,直至工程竣工后向建設單位交付經驗收合格,符合發(fā)包方要求的建筑工程的承發(fā)包方式。建筑工程的承發(fā)包中采用總承包方式,更適用于那些缺乏工程建設方面的專門技術力量,難以對建設項目實施具體的組織管理的建設單位。也符合社會化大生產科學管理、專業(yè)分工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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