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4 17:1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完成,并經過項目經理部的技術部門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審批,報公司項目管理部、安全監(jiān)督部門備案。
(2)對于重大工程或較大專業(yè)工程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項目總工程師審核,公司項目管理部、安全監(jiān)督部復核,由公司技術部或公司部工程師委托技術人員審批,并在公司項目管理部、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報公司技術部、項目管理部、安全監(jiān)督部審核,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個部門備案。
(4)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在完成報批手續(xù)后報項目經理部的技術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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