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定于10月27、28日,距離考試時間越來越近,趕緊跟著小編一起看看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的考點吧!
缺陷責任期的概念和保修期
1. 缺陷責任期
缺陷責任期由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一般為6個月、12個月或24個月。缺陷責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須以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準。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相應延長缺陷責任期,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超過2年。
2. 保修期
保修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期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保修期限如下: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2個采暖期和供熱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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