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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18: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
【考頻指數】★★★★
【考點精講】
一、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效力
1.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2.由被執(zhí)行人所在地或者被執(zhí)行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3.申請執(zhí)行期間為兩年,自仲裁裁決書規(guī)定履行期限或仲裁機構的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1日起計算,分期履行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1日計算。
二、仲裁裁決的不予執(zhí)行(回到起點,或裁或訴):
1.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約定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的行為。
后果: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進行仲裁,也可以訴訟。回到起點,或裁或訴。
【速記點評】本題是??伎键c,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加深記憶。
【經典例題】
1.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 )申請執(zhí)行。
A.政府主管部門
B.人民法院
C.仲裁委員會
D.公安機關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仲裁裁決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2.根據《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國內仲裁而言,人民法院不予執(zhí)行仲裁裁決的情形包括( )。
A.約定的仲裁協議無效
B.仲裁事項超出約定的仲裁范圍
C.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D.原作出仲裁裁決的仲裁機構被撤銷
E.申請執(zhí)行人死亡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以下情形,仲裁裁決不予執(zhí)行:(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到書面仲裁協議的;(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5)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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