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2023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發(fā)布后,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的人員須進行資格復審。具體通知如下。
考試成績發(fā)布后,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的人員須及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發(fā)布的公告。資格審核采取對成績合格人員按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進行。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假承諾的報考人員,宣布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退還報名費,追究不實承諾的責任并予以相應處理。被抽查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學歷證、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擬取得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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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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